根据《南京师范大学2017年本科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外国语学院实际情况,经院本科生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研究,并经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特制订外国语学院2017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一、 专业分流工作小组
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严志军院长
副组长:田朝霞副院长、王洪波副书记
成 员: 管月娥、张群、齐快鸽、邹萍、邵珊、王彤、彭妍、 杨永芳
秘 书: 李映秋
二、 分流时间
2018年4月
三、 分流专业及计划接纳人数
分流专业:日英、法英、德英、意英、俄英、英西和英法
计划接纳人数:日英(19人)、法英(19人)、德英(19人)、意英(19人)、俄英(19人)、英西(25)和英法(25)
四、 分流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分流综合成绩主要由高考录取成绩、第一学期的学习成绩和选专业英语水平测试成绩组成,采用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1、“高考成绩”(30%):
考虑到不同省份考生高考科目和分数的差异,按学生实际入学总分占所在省份高考总分中的比例乘以100算出数值,文理科分开计算排序。各语种按文理科编制分班计划作为参考。
2、“专业课程平均成绩”(30%)
主要是大一第一学期学生通修的专业课平均成绩。
3、“选专业英语考试”(40%)
在第二学期进行选专业英语考试,考核英语听、说、读、写等多项知识与技能。
五、 各分流专业录取方法
各语种在接纳学生时坚持志愿优先原则,每个学生可报三个志愿。当第一志愿报名人数超过预计专业接纳人数上限时按照分流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接收;当第一志愿人数不足专业计划接纳人数时全员录取,不足部分从第一志愿填报其它专业未能分流、第二志愿填报该专业的学生中,按照分流综合测评由高到低确定。若第二志愿人数仍不能满足专业计划接纳人数时,则从第一、第二志愿填报其它专业未被分流、第三志愿填报该专业的学生中,按照分流综合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确定。
六、 其它
1、保送生按照教育部的规定(2015年10月13日文件,有关高校要安排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接收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生,并向非通用语种倾斜),专业选择不限。
2、南京师范大学自主招生、综合评价录取的学生按照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3、个别语种根据学生申报情况和学院计划将在平均人数基础上适当调整,但最多不会超过“非通用语种+英语”26人及“英语+非通用语种”30人(均包括转专业学生)。如分流综合测评成绩出现相同且影响分流时,原则上依次参考折算后的高考成绩、专业课程平均成绩、分流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选择。
本实施方法由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万博体育安卓下载
二零一七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