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现开展2022年本科生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普通高校在籍本科生
二.评选标准:
“三好学生”评选标准: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坚定的爱国主义信念,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强烈的法治观念,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公益环保、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活动,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有较高的审美和人文素养,身心健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素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的要求。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在具备省级“三好学生”条件的基础上,要有较强的责任意识,热心承担社会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热情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认可度,起到先锋模范示范引领作用;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业绩。
“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有政治坚定、素质过硬、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服务学生,在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班委会;有科学有效、完备合理的班级管理制度;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热心公益环保、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有健康的生活习惯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寝室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
三.推荐要求:
省级“三好学生”应在被评为“校三好”或校级及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称号的学生中产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应在符合“省三好学生”标准的基础上,在获得过“校优干”或校级及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称号的学生中产生,并且评选当年应在班级、党团组织或院系级及以上学生会等其他学校认定的学生组织中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一年以上。上一年度校“三好学生标兵”优先推荐。“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不可兼评。
省级“先进班集体”按照上级文件评选要求需要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或校级及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称号,所以本次学校将推荐入围第14届本科生“十佳示范班级”现场答辩并最终总分排名前16的班级参评(名单详见附件5),其他班级不再单独申报。
四.推荐程序:
各学院按照指定名额上报省三好学生或省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如超出规定推荐名额,请做好排序),学校将组织差额评选,确定最终推荐名单。“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提名须经所在班级酝酿,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候选个人名单须经院内公示),经学院党委审议后,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见附件1-4:先进个人汇总表、先进个人推荐表、先进集体推荐表、先进集体汇总表)于4月10日(周日)晚20点前以年级为单位交到化成楼320陈老师处,电子版发至353244355@qq.com邮箱,联系人:陈颖老师,85891343。
五.省三好或省优干推荐名额(以学院人数为参考):
强化院 1人; 国教院 1人; 金女院 1人; 公管院 1人;
商学院2人; 法学院 1人; 马 院 1人; 教科院 1人;
心理院1人; 体科院 1人; 文学院 2人; 外语院 2人;
新传院 1人; 社发院 2人; 数科院 1人; 物科院 1人;
化科院 2人; 地科院 2人; 生科院 1人; 能源院1人;
电自院 2人; 计电院 2人; 环境院1人; 海洋院1人;
食品院 1人; 音乐院 1人; 美术院2人。
学工处可以推荐1名先锋学员参评省优干,校团委可以推荐1名校级学生组织负责人参评省优干,不占用学院推荐名额。
六.申报材料要求:
① 推荐表一份(打印稿,学校意见一栏不需要填写);
个人推荐表表样见附件2:
集体推荐表表样见附件3:
② 个人申请书一份(1500字左右);
③ 个人获奖证书及科研成果扫描件、复印件(论文须附刊物封面、目录、正文;如是用稿通知需附复印件及论文;大学生实践创新项目或学生科学基金等须单独出具证明,证明含项目名称,项目级别,是否主持人,是否已结项等信息。所有支撑材料排列顺序应与汇总表填报先后顺序一致);
④ 学院申报先进个人excel汇总表;
excel汇总表表样见附件1(请严格按照格式填写,附上证明材料):
⑤学院申报先进集体excel汇总表;
excel汇总表表样见附件4 (入围第14届本科生“十佳示范班级”现场答辩并总分排名前16的班级参评)
学工处将对各学院申报人选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将取消资格,并不予递补。经学校审核通过的省级“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与“先进班集体”候选名单将由学工处统一上报省教育厅。
本项工作影响面广,意义重大,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公平公正,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积极酝酿,认真推选,严格审核。各学院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优化评选程序,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推荐申报,逾期不报作弃权处理。
感谢大家的支持!
学生工作处(部)
2022年4月6日